失信人员没钱如何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的定义

失信被执行人,通常被称为”老赖”,是指具备履行偿还债务能力但却不愿意偿还债务的人。这类人虽然有着经济能力偿还债务,却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失信人员没钱如何解除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区分”失信”与”失能”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强调要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被执行人。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法院会给予纾困解绑,帮助这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债务困局,回归正常生活。这种分类管理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人提供了出路。

无财产失信人员解除失信状态的途径

1. 信用修复机制

全国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帮助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经济再生。2024年,全国有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显示了信用修复机制的有效性。

2.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于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停止信用惩戒,对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屏蔽,对其信用进行修复并予以公告,同时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3.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可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有171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自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4. 证明”失能”状态

对于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属于”失能”而非”失信”人员。法院在核实情况后,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宽限措施,帮助这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逐步走出债务困境。

失信解除后的积极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失信状态后,可以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和经济活动。这不仅有助于个人重建信用,也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同时为有发展潜能的市场主体”造血再生”创造条件,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有效缓和社会矛盾。

诚信是做人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对于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失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通过合法途径寻求信用修复,而不是逃避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走出债务困境,重新获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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