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标准是欧盟制定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这一标准是欧盟环保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
RoHS 2.0的历史发展
RoHS标准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
RoHS 1.0(2002/95/EC):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2002/95/EC指令,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 2.0(2011/65/EU):2011年7月1日,欧盟发布新的指令2011/65/EU,即现行的欧盟RoHS 2.0指令,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废除了旧的RoHS指令2002/95/EC。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新的修订内容,进一步扩大了限制物质的范围。
RoHS 2.0的主要内容与限制物质
RoHS 2.0标准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以下有害物质:
- 铅(Pb):限值0.1%
- 汞(Hg):限值0.1%
- 镉(Cd):限值0.01%
- 六价铬(Cr6+):限值0.1%
- 多溴联苯(PBB):限值0.1%
- 多溴二苯醚(PBDE):限值0.1%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限值0.1%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限值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限值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限值0.1%
其中,后四项为RoHS 2.0新增的限制物质,使限制物质总数从原来的6种增加到10种。
RoHS 2.0的应用范围
RoHS 2.0标准适用于直流电1500伏、交流电1000伏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 大型家用电器
- 小型家用电器
- IT及电信设备
- 消费性设备
- 照明设备
- 电子电气工具
-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 医疗设备
- 监控设备
- 自动售货机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定应用可能有豁免条款,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暂时使用某些受限物质。
中国RoHS与欧盟RoHS的区别
中国也有类似的RoHS标准,称为中国RoHS 2.0,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RoHS与欧盟RoHS的主要区别在于:
- 管控范围:中国RoHS采用穷举法,明确列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需达到相关标准,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等12类产品;而欧盟RoHS的管控范围更为广泛。
- 实施方式:中国RoHS采用达标管理目录模式,分批次管理;欧盟RoHS则采用”一刀切”模式,除豁免产品外均需符合要求。
- 标识要求:中国RoHS要求在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期限,而欧盟RoHS没有此类要求。
RoHS 2.0的检测方法与仪器
RoHS 2.0的检测通常需要使用专业的分析仪器,如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等。这些仪器能够精确测定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确保产品符合RoHS 2.0标准的要求。
检测过程通常包括样品制备、仪器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等步骤,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操作。
总结
RoHS 2.0标准是欧盟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关于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使用的重要法规。它不仅对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提出了严格要求,也推动了全球电子电气行业的绿色发展和环保转型。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RoHS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对全球电子电气产品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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